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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VIETNAM Tiếng việt Engli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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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核發持用越南護照人士觀光簽證應備文件及審核程序: 一、 備妥有效(效期至少六個月以上)護照或旅行證件及簽證申請表、六個月內兩吋照片兩張; 二、 倘係經由旅行社組團並由旅行社代為申請觀光簽證者,除備妥第一點之文件外,尚須: (一) 由旅行社提供保證、提供觀光團旅行行程、出示團員來回機票。 (二) 倘觀光團係申請持用團體簽證,返越南後,承辦旅行社勿需攜團員護照至本處作團員返越確認之查驗。 (三) 倘觀光團未申請持用團體簽證,返越南後,承辦旅行社需攜全團團員之護照至本處作團員返越確認之查驗,倘發現有團員逾期未歸情形,承辦旅行社將被中止送件一個月,團員未歸,倘有累計情形,將中止該旅行社送件權利。 三、 個人申請觀光簽證:除備妥第一點文件外,尚須提供觀光旅遊行程表、來回機票、必要時需提供旅行社之證明、在職證明、財力證明及接受面談等。 四、 作業時間及費用: (一) 一般件:簽證費每人50美元;作業時間:5個工作日。 (二) 提辦件:簽證費每人75美元;作業時間:3個工作日。
【 領事事務局 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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