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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VIETNAM Tiếng việt Engli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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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及入境須知 ˙台灣人擬入境越南者應申請入境簽證。申請所需時間:收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,並應於上午11點前送件,申請所需文件含有效護照,二張簽證申請書,兩寸照片三張及簽證規費。另越南政府核發持用普通護照 台灣人簽證,係以另紙方式核發,且簽證一旦遺失須申請再出境簽證,始得離境。 ˙台灣人進出越南鄰國柬埔寨、寮國及中國等地區時,應注意所持越南簽證是否為多次入出境簽證,倘係持用單次簽證,則於離開越南後,需再申請簽證始得入境;倘由陸路進出邊界,在陸路關口,應留意是否辦妥過境手續,證照查驗人員是否已於護照上蓋有入境章,倘未蓋有入境章,將被視同非法入境越南,遭受不必要之調查及罰款。 [詳細情形,請洽越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,地址:台北市松江路65號3樓,TEL:2516-6626 FAX:2504-176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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